年少时的我总是耽于幻想。老屋的后花园,后花园里的小土坡,以及土坡旁那成片成片茂盛的竹林,都是儿时遐思飞翔的地方。
我总爱缠着爷爷讲故事。爷爷是村里鼎鼎有名的“多面手”。筑屋耕农,读书写字,样样在行。在我的记忆里,爷爷的故事,是怎么也讲不完的。然而我最爱听的,还是那一部《西游记》。
每当夏日落霞满天的时候,一吃过晚饭,我便乐颠颠地从老屋中跑出,拖着一张长长的太师椅。这时爷爷也一手提着小排凳出来了;在他的另一只手中,拿的便是一本老式封皮的《西游记》。夕阳将爷爷映照得灿烂。爷爷操一口吴侬软语,慢悠悠地为我描绘出了一幅宏大瑰丽的东方幻想画卷。在绚烂的霞光中,我张开了想象的翅膀。爷爷讲着讲着,似乎也沉湎在了幻想中,他时不时地把头拗过去,拗过去。
听完故事,我总是异常兴奋,我总会跑到竹林中,折下最细最脆的竹子,熟练地去掉枝和叶,然后一溜烟跑到湖边,幻想着自己就是书中的孙悟空,而手中拿的,便是重达十万八千斤的如意金箍棒,于是顿时觉得自己力量无穷了。竹竿划破平静的湖面,激起雪白的浪花,正当我因此无比自豪而飘飘然之际,奶奶总会如神兵天降,大声叫喊:“小心点啊!快回来吧!湖边有危险的!”我的神力似乎一下子消失了。回来后,奶奶直怪爷爷不好,讲什么《西游记》啊,孩子出了事可怎么办。爷爷在这时总会笑着抚摸着我的小脑袋:“孩子嘛,让他多玩会好了。再说了,我们越越说不定还真会练成孙悟空呢!”我竟感觉我失去的力量一下子失而复得了,于是仍旧乐此不疲。现在回想起来,仿佛又看见爷爷站在湖对岸,远远地望着我,笑着,脸上的皱纹全然舒展了……
渐渐地我对爷爷手中的书感到了好奇,于是原来爷爷一个人的讲变为了祖孙两个的读。读累了,爷爷就拿出一张薄纸,教我罩在孙悟空的插图上描绣像。因为书是旧式排本,都是繁体字,这让我读起来颇为费力。而爷爷总会用手指一个字一个字地带着我读,日复一日,我认识了大量的繁体字,学会了一个人在幻想的世界里徜徉。然而我们的习惯却丝毫没有改变。依旧是落霞满天的夏夜,依旧是一老一少,依旧是一部《西游记》。不过爷爷不再开讲了,只在我旁边摇着蒲扇,把眼睛眯成一条缝,在太师椅上惬意地躺着,摇着……
然而,不多久,老屋拆迁了。这意味着我不能再在我的小世界里幻想了。我大哭着,发了疯似地扑到爷爷的怀抱里:“孙悟空的花果山没了,我再也不是孙悟空了……”爷爷疼爱地替我拭去脸颊上的泪,平静地说:“我也舍不得啊,不过,虽然孙悟空的水帘洞没了,但孙悟空还是孙悟空啊!”说着他从古朴的床头柜中取出了那三本一部的《西游记》,掸了掸封面,郑重地将它们交在了我的手里。我忍着泪,接过了它们。从此,它们成了我的珍藏。
爷爷也是极为留恋老屋的,在房子还未被拆除的时候,他总是每天骑着摩托车开到老屋,默默地坐在小河前那个我们一直读书的地方,从下午一直到傍晚。一天,也是在去往老屋的路上,爷爷被运土的大卡车撞了,骨折住进了医院。我不能像悟空一样用法术让爷爷立马痊愈,只能每晚捧着那三本一部的《西游记》,为他准时开讲那一个个耳熟能详的故事:三打白骨精,小雷音寺,车迟斗法……窗外,云霞灿烂……
有一日,我见一个弟弟在南禅寺买了一根玩具金箍棒,还把它们拿出来翻了两页,用纸在书上描绣像。
同学点评:
真实往往最易打动人,所以也就不需藻饰。流畅的语言,清晰的结构就能够很好地传达出内心的感受。
这是一篇用平淡文字传达真情实感的文章。从这篇文章中我们可以看到一本“老式封皮的《西游记》”所承载的一段温馨的童年,一份浓浓的祖孙情。虽然没有深刻的立意,没有华丽的辞藻,却直达人心。
文章详略得当,语言充满童趣,再加上各种细节,读起来仿佛可以看到霞光里那对快乐的影子、湖岸边耍那个竹竿的稚童。这很容易唤醒我们童年的记忆,唤醒那个懵懂幼稚可笑天真可又无比温暖的年代。
这是一篇整体感很强的文章,只可惜结尾有点仓促。当然可能是作者的特意安排。不过我觉得不如再说两句,将主旨说更透彻些、将感情抒发得更淋漓些更好。
(葛鸽同学)
同学点评:
王吴越没有直接从旧书内容下手,二是独辟蹊径地以此为引,引出自己儿时趣事。从中我们可以感受到旧书中承载的祖孙之间浓浓的亲情。情感并不十分热烈,但是非常真挚,读来倍感温馨。王吴越以平实的语言和生活中的点点琐事来表现,似是借鉴了归有光《项脊轩志》的写法。总的说来,这是一篇不错的叙事散文。
美中不足的是,结尾有些仓促,读上去有摸不着头脑的感觉。结尾不一定要直接抒情,我以为可以再描写一下旧书的现状,再次点出祖孙情,这样文意更加连贯,整体感会更强。
(焦振雄同学)
老师的修改建议:
葛鸽和焦振雄都感觉到结尾部分的不足,我深有同感。
我尝试着依据王吴越原作的文脉把最后一节做了加工,修改如下:
一日,我的一个弟弟从南禅寺买回来一根玩具金箍棒,一进屋他就兴奋地在装修精美的客厅里舞弄起来。这又令我想起我的老屋、老屋的后花园、后花园的小土坡以及土坡旁的竹林来了;可惜现在,它们都已经不见了。我打开箱子取出那部爷爷送我的《西游记》,翻了几页,然后像以前一样用薄纸罩在孙悟空的插画上描绣像。
(瞿菊老师)
旧 书
高二(3)班 唐云青
爸爸是个爱书的人,在家里还没有添置书柜的时候,他的藏书占了我书桌的大半壁江山。书的扉页上总会刻上他的藏书章。有时候还会附上一行小字,比如看到“1993年,去武汉的列车上”的字样,我就能猜到这本书是他年轻时出差途中买的。
这些书都有些年头了,即使是那本豪华版的《吉檀迦利》,除了雕版的封面光亮如新外,内页都已泛了黄,带着时光的味道。我曾嫌它们旧,想把它们卖了,为此那一次差点和爸爸吵起来。也是在自己慢慢积了一摞藏书后才逐渐体会到,有些书,即便不常翻也是万万卖不得的,宁愿让它在书橱里占着地方。似乎你离不开的只是它的气味、它的名字。
今年夏天去上海旅游,挑了本爸爸年轻时去上海出差途中买的《复活》随身带着。高铁上安静又平稳,有人侧着头靠在椅背上睡觉,呼吸轻浅。我打开书,间或转头望向车窗外飞快掠过的小区、防护栏,想象许久之前爸爸坐在火车上的心情。也许当时他乘坐的列车还会发出“呼呼”或者“哐当哐当”的声音,也许当时铁轨两旁还没有这些碍眼的防护栏,而是大片大片绿色的田野出现在视野里……
我试着揣摩着走出监狱的玛莎洛娃与公爵道别后迈上火车的心情。也许那天是俄国一个普通的冬天,玻璃窗上蒙着一层水汽,模糊了窗外那个风度翩翩的身影。聂赫留朵夫,她爱过、恨过、不屑过、感恩过,但最终释怀了。所谓灵魂的解脱,精神的复活。
旧书搁在桌上,空调吹出的风揭开泛黄的书页,心情静谧而悠闲。
上海有很多欧式建筑,有些老房子的庭院里还保留着小型的喷泉。喷泉台的底部生了青苔,衬着白色大理石,不仅不显得脏乱反倒别有风味。我下意识的联想到了书中那个留给我深刻印象的温情的午后:阳光灿烂,喷泉溅出的水珠在半空中留下一道绚丽的虹。年轻的卡秋莎蒙着眼睛和几个女仆在修剪平坦的草地上玩游戏。聂赫留朵夫站在不远处安静地看着她,感情发酵却透明得不带一丝杂质,就像这池底湿润的青苔,柔软青涩。
有时候,他们也会像时下的年轻人一样找一个安静的地方聊些自己喜欢的东西。
咖啡馆里流淌着舒缓的音乐,灯光昏黄,顾客一手撑着下巴透过落地窗注视着林荫道上的行人,另一只手有一下没一下地搅动着咖啡,金属奶匙时不时地碰在瓷杯上,发出清脆声音。时光如梭,似乎回到了俄国那个昏黄的傍晚。聂赫留朵夫和卡秋莎凑在下人的房间里聊着屠格涅夫的小说,玛特廖娜被夫人们叫去了,气氛开始变得尴尬。咖啡放在桌上渐渐凉了却没人伸手去碰。聂赫留朵夫嘴里含着糖块,眼神四处打转不知道该看哪里,卡秋莎则一直低着头。他们一个穿着深色风衣,一个穿着白色裙装。就像牛奶加进咖啡,颜色相撞,身份不配,却产生了奇妙的融合。
教堂六点的钟声敲响,夜幕降临,华灯初上,仿佛预示着一个童话的终结。我虽然不信基督教却始终对教堂心存敬畏,这里有耶稣、有十字架、有神父,是最接近上帝的地方。然而,也是那个少年人性中的兽性一面挣脱束缚的地方。居然还是在复活节那一天,在圣歌声中,在神的面前。
卡秋莎对聂赫留朵夫的印象依旧停留在那个阳光灿烂的午后。殊不知,时间变了,地点变了,那个午后的少年也变了,变得世俗甚至面目可憎。三年,他飞快成长为了一个标准的贵族,她却停在原地傻傻等着记忆里的聂赫留朵夫。当一张一百卢布的钞票放在卡秋莎面前时,她终于认清了。
还有什么好说的?
上海这个不夜城自然不缺那些灯红酒绿的pub。在别人的形容里,那都是些很“乱”的地方。有时我会试着想象一下里面的场景,也许事实和我观念里的相符,也许会有出入,但我想,总归脱离不了那几个关键词吧——暧昧、欲望、金钱、游戏……
拜金时代,感情都可以被当做交易品更遑论身体,我实在想不出这点和列夫托尔斯泰笔下的那个社会有何不同。因为可以有漂亮的衣服穿,有钱花,卡秋莎变成了玛莎洛娃,她甚至懒得给自己找一个冠冕堂皇的借口。
爸爸在这个情节旁边坐的批注很有意思,是当年一句风靡一时的电影台词,用在这里颇有些调侃的意味——You jump ,then I jump.
你变了,我随你一起沉入欲望的沼泽地。等到两个人都越陷越深,呼吸困难,才意识到要进行互救。那么现实生活中那些被欲望羁绊住灵魂的人呢?可惜,他们不是聂赫留朵夫,也没有玛莎洛娃来刺激他们灵魂和道德的复活。
上海之行,很重,带着三个人的思考,两个时空的交错。
上海之行,很轻,陪我的只有一本泛黄的旧书。
同学点评:
旧书代表的是一种悠闲,是一种回归,是一种与世俗的喧嚣格格不入的氛围。正如作者所说,捧着旧书,是两个时空的交错。旧书,旧人,旧事。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旧书所代表的慢节奏、价值取向更值得人深思。作者通过上海之行,将《复活》这本旧书所展现的人性之美与上海繁华生活中人们欲望无限、纸醉金迷的态度作了对比,突出了在现代社会中这种美的缺失,呼吁人们回归本性。
然而作者的开头两小节却写爸爸与其旧书(还不是《复活》这本书)的故事,似乎与后文并无多大关联,只是第二节末才带到了旧书的作用,与主旨相挂钩。这似乎有些不妥。若把开头二小节的旧书换作《复活》可使文章更浑然一体。
但这篇文章立意还是新颖而有深度,夹叙夹议,既有诗化的语言(阳光灿烂,喷泉溅出的水珠在半空中留下一道绚丽的虹),又有深刻的批判(暧昧、欲望、金钱、游戏……拜金时代,感情都可以被当做交易品更遑论身体……),还有黑色幽默(You jump ,then I jump)。这是一篇发人深思的好文章。
(王吴越同学)
旧书本身给人一种遗世独立的感觉,它似乎在诉说这古老岁月的美丽和尘埃,却又在无意间触碰到了现代时空的敏感神经。在唐云青的笔下,《复活》这部旧书便是如此。21世纪的中国上海,一个国际化的大都市,氤氲着精致到酥骨的气息,那古典的欧式建筑,那阳光下的喷泉,那闲散的咖啡馆,那夜幕下的教堂,那灯红酒绿的Pub,在冥冥中“复活”着《复活》中的某些意境,作者将两种时空交错,恍若一部唯美又不乏哲思的电影。
倘若唐云青在开头两节便直接带出《复活》,而不是提及别的书,给人感觉下文会是这本书的故事,那么文章整体感也许会更强一些。另外,上海之游虽出彩之处颇多,但行文至喀秋莎认清聂赫留朵夫的真面目之后,又因有感于当今社会拜金主义盛行而插入了一段对于拜金的思考和批判,思考、批判深刻,但也使文章有些“散”,使得重点不是很突出。
但总体说来,本文仍不失为一篇优秀的作品。细腻的描绘人以美的享受,又引人在诗意中深省内心。
(同学彭旻珺)
老师的修改建议:
现在我们看到的是唐云青的修改稿,比起初稿来思路清晰了许多。关于开头两小节的处理,之前作者自己也意识到它们跟后面主体部分有割裂之感,但是在修改的时候还是没有舍得裁剪掉。我的意见是,有的东西自己很喜欢,写得也很好看,但是你要学会舍得扔,为了整体的效果。第一节可以保留,作为文章的引子,把第二节隐藏起来。第三节第一句话跟第一节末句,衔接很自然。
(瞿菊老师)
旧 书
高二(3)班 赵笑丽
自小学三年级搬到现在这个家以后,我有了一个独立的书柜。可这个书柜只有上半部分归我,放些课本、字典;下半部分则塞满了旧书。随着年级升高,上一半不够用了,我向妈妈抗议,干嘛占用我的空间!妈妈总是笑而不语,于是那些书继续“占柜为王”。
书柜下半部分藏的书,年纪都比我大,有的比妈妈还“老”。泛黄的纸页,包着结实的牛皮纸。我一空下来就一本一本地翻,到如今,大概已经翻遍了,真是什么书都有!妈妈的课本,四大名著,三言二拍,孟子庄子老子荀子,还有鲁迅,还有叠起来半人高的连环画,精致的拙劣的,三教九流,五花八门。我记得小时看《警世恒言》,“少儿不宜”的情节居然有那么多,我质问妈妈,为啥留这种书下来让我看?妈妈说,不看粗俗的哪懂高雅的?林黛玉还读《西厢》读得那么起劲呢!妈妈的思想真开放。
那时我看得最多的,当然是连环画。妈妈说,那是老画家用毛笔一笔一笔勾出来的,那种线条和韵味,现在的画不能比!她小时候,喜欢得上课都偷着看;好不容易攒够了钱,啥都不想,就等着放课后去小书摊上挑一本回来……这些我都明白。去年新华书店有卖四大名著整套连环画的,我兴致勃勃地打开一看:比起家里俊秀纤朗的贾宝玉,手上的这个,咋这么“粗”!有时候,闻着那些旧连环画上沉久的气韵,时光仿佛退了回去:那一头杂毛的女生,是妈妈,竟用课本当着老师的目光,低头有滋有味得看着什么。不好!老师绕到教室后面去了,一下子将妈妈“人赃俱获”……妈妈吹嘘着自己的过去,一边嘲笑着我,看你那画的(她指着我的随笔封面),我小时候,那可是……得啦,亲爱的妈妈,我知道你厉害,你的课本上不还留着真迹吗:一个长得像辛弃疾穿得像苏轼的人站在大江边,还题曰“沧桑的老杜”。老杜是谁?翻过一页,原来是杜甫的《春望》。
我就这样一本一本地看,一遍一遍地翻,居然把妈妈的书看得比自己的还熟。一天,我借口早睡觉,关了门,关了灯,撅着屁股在柜子里翻旧书。冷不防妈妈开门进来,见床上没人,大惊;我忙将头从柜子里伸出来,不好意思地承认我在翻书看。黑暗中,我看不到妈妈的表情,紧张起来;许久,她开口说,我以前也是这么偷看你外公的书的……
我常想,将来也要给我的孩子准备一个分两部分的书柜,下半部分堆上些旧书,然后跟他(她)讲,那都是我留给你的财富;并期待着某一天,我能亲自抓到他(她)也在偷偷地翻着看……
同学点评:
一册册的旧书沉淀着母亲独特的智慧与深切的爱意。
笑丽的文字,活泼俏皮,完全没有被“旧”字框定住,浓厚的生活气息跃然纸上,鲜活地蹦出一个极有个性不拘于时的母亲形象。
生动、新鲜是文章的主旋律。
我尤爱被母亲捉住偷看书的那一段。当看书的想法在笑丽的心中萌生并扎下深根,当笑丽想要从书中偷点乐来填补生活的空白,却不料被母亲发现,当她一脸窘态,不知所措,却听得母亲提及自己儿时与之相似的经历,想来一定是有一种淡淡的难言的情愫萦绕在空气中、徘徊在母女两人的心间的吧。这是多么奇妙的感受啊!
结尾的设计延伸了“我”与“母亲”故事的发展,让那绵绵的爱飘向未来,真叫人有一种温馨的期待感。
(吴丹心同学)
修改之后更流畅了。笑丽的语言明白晓畅,富有生活的气息,情感真挚充沛。读她的文字仿佛能看见她站在你面前,手舞足蹈地给你讲故事。文章从书籍的种类讲到妈妈的小故事,刻画出一个开明有个性的母亲的形象。妈妈的语言形象幽默,母女关系极为融洽。结尾部分想象将来也给自己的孩子准备一个书柜并能亲自抓到他(她)晚上偷看书的情节使文章更有一种代代相传的悠远感,且首尾呼应,言近意远。
旧 书
高二(3)班 曹天心
人们似乎总爱迎接些新的什么,送走些旧的什么。在这一点上,外公与常人有所不同。不过在送走梅雨季节这位旧客时,你还是能读出他脸上的轻松与喜悦。
读的书多了,人也会成为一本书,走过的岁月是书中泛黄的纸页,而被人从这本书上读到的,便是那些由人生阅历、情感思想所浓缩成的文字。
“咔——”“咔——”像是迎来了一个不小的节日,放着特殊的节日礼花。外公逐一打开了书房与卧室中所有书橱的门,六七个大书柜就这么一览无遗地展现在你面前。这些书排列得整整齐齐满满当当,它们是外公至爱的珍宝,也是垫高他生命厚度的砖石。一楼潮湿的空气一度让外公为这些存放多年的旧书们心疼不已。好在一楼还有院子,有温暖灿烂的阳光。一排书被外公搬了出来,躺在了和煦的阳光下。抹布轻拂过它们古朴的封面,灰尘在光线的照射下飞舞,直至尘埃落定。然后抹布继续掸拭着又一排旧书,在安静的午后只听得一声岁月的叹息。晒旧书的时候到了。阳光也照在了外公脸上。
经过一番擦拭,事物一般便能重现最初的光彩。然而这些书却仍是破旧的样子,只是比搬出来是精神了不少。因为在这些书来到外公手中时已是旧书。那时的书自然不会有如今书上精美的装帧,封面也大多是素色的,中间偏上一点是手写字体的书名。书角有点蜷曲过,残缺过,能够清楚地看出外公小心修补过的痕迹,甚至有些被他模仿着古书做成了线装书。而这些旧书大多是他从收旧货那儿买来的。他就像一位礼贤下士的君主,在被人遗弃的废物中抢救回难得的宝藏,并将这些淘来的旧书好好收藏着。买旧书的外公,是旧书的知音吧?
的确,旧书与外公心灵相通。我相信旧书是有灵魂的,而外公正是将旧书的灵魂融入到了自己的生命里。那几本《宋史》与整套的《鲁迅全集》就放在书架最触手可及的地方。它们不是因为时间的久远而放旧的,而是作为一种至爱被翻旧的。岳飞与鲁迅,两位外公一生的偶像,造就了外公敢爱敢恨的性格。所以他直爽却深邃,会为世间的不平而怒发冲冠,会执一支笔将所有力量汇聚纸上。他正直而寡言,用行动无声地教化着我们。书旧了,外公也老了,读着无数本旧书老了。弯腰搬书的外公手边,是一本厚厚的巴金的《讲真话的书》。
有些东西啊,随着时光的老去,只会变得愈发深沉厚重,历久弥新,比如,旧书。
同学点评:
全文以旧书为线,刻画了一个爱书、惜书、懂书的外公的形象。
开头自然地引入因“送走梅雨季节”而颇为旧书高兴的外公,与细微处初现外公爱书之深;接着,以晒书、补书,以及旧书对外公的影响为文章的主体,一方面有对旧书精彩细致的描绘,另一方面又巧妙地表现了外公对旧书的爱惜。构思上独具匠心。
文章语言清新自然。于朴实中见真淳。不过,结尾处“历久弥新”一词似乎用得不合适,旧书含有“历久”之意,而“弥新”与上文无对应之处,若改为“历久弥醇”可能更好些。
(田芳宁同学)
第一段中“梅雨季节”与下文“潮湿的空气”联系还可再紧密些。写完外公与常人不同后又写“不过”,转折有些突兀。个人觉得可以省去前面两段,直接以“‘咔——’‘咔——’像是迎来了一个不小的节日,放着特殊的节日礼花。晒旧书的时候到了……开头。
第三段“垫高生命厚度的砖石”“岁月的叹息”生动地描绘出旧书之于外公的重要性和外公对旧书的重视,同时有一种时光易逝的感慨。
第四段描绘了许多外公的书,再次点出外公对旧书的珍爱。但稍觉“书角有点蜷曲过,残缺过”一句有些不通畅,可改成“书角还隐隐有些蜷曲,残缺的痕迹,能够让人清楚地看出外公修补时的那份细心。”
第五段升华了主题。将外公对旧书的珍爱上升到旧书对于外公的人生的指导作用,更突出了旧书的价值。个人觉得这里可以详细地描写一些与生活结合的具体事例。比如,将外公说的某句话或者做的某件事与这种性格结合起来,使得人物形象更加立体。这一段中,“作为至爱被翻旧的”很有一种细腻悠长的韵味。“书旧了,外公也老了,读着无数本旧书老了”照应了“将旧书的灵魂融入到自己的生命里”,让人觉得旧书与外公本就浑然一体。外公对旧书的深厚感情也更显自然。
结尾,“有些东西啊”一句,口吻听起来像一位饱经沧桑的老者发出的一句感叹,也使得“比如,旧书”的意蕴更为深长。
(栾楚桐同学)(吴逸玮同学)
旧书
高二(3)班 方婷媛
它真的有些年纪了。发黄的纸张暗示着岁月从它的身上匆匆走过。它没有名字,我不知道它从哪儿来,也不知道最终它会到哪儿去。
它是一本旧书,我是在书柜的顶层架子上找到它的。站在凳子上,伸长手就能摸到它。它的身上落满灰尘。我一向不喜欢沾灰的东西,沾上灰尘,就说明那东西根本就没有吸引人的魅力。我本能地收回了手,可鬼使神差地,在缩手之前,我居然抓住了它!
我把它从书架上拿了下来,它的脊背还“吱呀”了一下,不知是痛苦的呻吟,还是见到久违阳光的喜悦。哦,在阴暗的角落里待了那么久,它不会像一件文物一样“见光死”吧!还好,还好,它很坚强,没有像想象中那样一下子支离破碎。否则我可就真的损失了一件“价值连城”的宝贝了。
它没有封面,首页就只有一个清晰地手印,那是我拯救它时留下的。它的封底也只剩下了可怜的一小半儿,能隐约看到当时它的市价,一本将近千页的书,居然只要五块八!跟书柜里那些花花绿绿却丝毫不好看的书比起来,这个价格让人感到不可思议。简单地抖了一下灰尘,我打开了这个尘封已久的世界。
它的纸张很薄,而且也许年头久了,还很脆,让人翻页的时候不得不小心翼翼。内容我很熟悉,是《基督山伯爵》,我有一套精装版的。可不知是出于什么原因,厚纸张,大字号的精装版去掉两层厚厚的书皮,只有那旧书的三分之二。我不禁纳闷,那剩下的内容都去哪儿了?放下手头的事,我将那旧书又从头到尾快速浏览了一遍。
原来,跟它比起来,精装本充其量也只算得上是缩略本,完全没有美感可言,只是将事情叙述一下,不带上半点儿描写。一本书卖那么贵也就算了,竟然还删减掉那么多情节,我打心眼儿里讨厌现在的出版商,真不厚道!
给旧书穿上牛皮纸外套,犹豫了一下,没有写书名,生怕我的笔迹破坏了它的美感。将它和那本精装一起塞回书柜最显眼的位置,这厚度上明显的落差提醒着我,千万别再相信现在图书出版商的伎俩,什么“百年经典”、“眼泪轰炸”都是骗人的,只有以前的旧书,才能体现出一本书应有的价值和其中埋藏的无尽财富。也千万别再看谁漂亮就买谁,就算没有封面封底,旧书依然不枉做一本书,那封面封底不就是两个壳嘛!
吃晚饭时和妈妈提起这本书,妈妈想了一下说,还是她上小学的时候买的,算算也要三十年了,得好好藏着,也算得上半件古董。也对,是得好好藏着,并不是为了它的价值,而是为了现在快餐文化所稀缺的一种底蕴。
妈妈还说,那书店关了,就在不久前。其实,那书店只是搬到了一条更繁华的街上,但我不想去,在那流光溢彩的店堂里,再也不会有以前的那种书香了。
同学点评:
开头直接从旧书入手,将它与现在包装精美的书作比较,写出对快餐文化的反感,以及对以前书本中纯粹的文学美的向往。结尾戛然而止,余韵悠长。
(胡怡雯同学)
选取一本书单独来进行描写,容易写具体,不会流于宽泛笼统。
写旧书,突出它的“旧”,也体现它的“精”,与后文的“精装本”进行对比,更突出其价值。
结尾我觉得挺好的,表达了对现在华而不实的商业化文学的排斥和否定,深化了主旨。
(杨悦同学)
精美的外壳,结实的纸张,清晰的字迹,;只剩一校办的封底,薄又脆的纸张,泛糊的字迹。新书,旧书,谁更珍贵?撇去外表,细究内涵,才知旧书里头沉淀着精华,而新书却是徒有虚表,内容泛泛。作者用率真、朴实的语言为我们描述了这样一场感悟历程,而贯穿其中的正是新旧书的对比。作者的情感也由“觉得旧书没有美感”转变为“真正没有美感的是新书”,转变自然。文章最后,作者将自己的情感体验上升为批判快餐文学,具有现实针对性。文章的布局也值得学习,由亲身经历到感悟,层层递进,水到渠成。
(陈琛同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