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旗下发言:宪法在我心------高二4班吴易轩

发布时间:2023-01-11     浏览次数:2043

    敬爱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

    我是高二4班吴易轩,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宪法在我心”。

    1982年12月4日,我国现行八二宪法正式开始施行。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将这一天设立为全国法制宣传日。2014年,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这一天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布鲁纳曾说:“法律提供保护以对抗专断,它给人们以一种安全感和可靠感,并使人们不致在未来处于不祥的黑暗之中。” 立善防恶谓之礼,禁非立是谓之法。法制和我们青少年的生活息息相关。早上来上学,在路上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能坐在教室里,靠的是《教育法》和宪法规定的受教育权。中午吃饭,有《食品安全法》保障我们的饮食安全。周末出去玩,出去买东西,我们受《民法典》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法律,涵盖了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也正因如此,才更显法律的重要性。

    先有法制,才能实现法治。全国法制宣传日的设立,意味着国家对于法律宣传的重视。要用法必先知法。我们应当主动地了解法律,学习法律,这样既有助于我们遵守法律,也能让我们在需要的时候可以正确运用法律。

    宪法是国家根本法。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宪法书写了我们作为公民的义务和权利,也确立了我们言行举止的准则。只有人人信仰宪法,维护宪法权威,才能让人人都享受到宪法给予我们的尊严与权利。

    如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在党和国家的重要文件中被反复提及,这也是新时期党和国家的重要任务。而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前提,我认为,应当是每一个公民知法、守法、懂法、用法,信仰法律,信仰宪法。我们要在生活中规范日常行为,宣传法律意识,才能尽到我们的责任与义务。

    法者,治之端也。法,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学习法律、宣传法律绝不仅仅只是12月4日这一天里的事。作为中学生,我们应该让法律的精神深入我们每个人的心中,将法律意识贯穿并体现在日常生活中。让我们知法守法,为建设法治国家法治社会贡献出自己的力量!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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