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安全伴我行

发布时间:2024-03-25     浏览次数:306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是来自初一6班的何乐。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主题是——校园安全伴我行。

            今天是第29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 自1996年起,我国确定每年3月份最后一周的星期一,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设立这一制度是为全面深入地推动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大力降低各类死亡事故的发生率。

            同学们,安全重于泰山,校园安全牵系着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据统计,我国每年大约有1.6万名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而因踩踏事故,校园暴力,坠楼等死亡的中小学生,平均每一天就有40余人,也就是说,每天有将近一个班的学生在我们身边“消失”。一幕幕触目惊心,令人心有余悸,也更为我们敲响了安全的警钟。

            与此同时,校园安全事故也不在少数。2009年12月7日晚,湖南某中学发生一起严重的踩踏事故。2014年12月8日下午,安徽某中学发生墙体倒塌事故。最终造成5名学生死亡,2名学生受伤。2024年1月19日,河南某学校学生宿舍发生火灾,据媒体报道,该火灾是由学生私自在宿舍使用“热得快”烧水引起的。该事故共造成13人死亡,1人受伤。

            一场场血泪交织的悲剧,令人悲痛,而类似的校园安全事故频繁发生。安全是一切的根本,习近平总书记说过:“把学生教好、管好,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为此我向同学们提出以下几点倡议:

    1、提高个人素养。同学之间文明友好相处,积极化解冲突和矛盾,不无中生事,不打架斗殴,拒绝校园霸凌。

    2、关注课间安全。文明课间活动,不在楼道楼梯追逐打闹,推搡同学。文明上下楼,不拥挤,不占道。发生危险时听从指挥,避免发生校园安全事故。因我校楼层高、密度大,这一点同学们务必要谨记。

    3、文明乘梯。先出后进,不拥挤,不在梯内蹦跳,紧急情况安全呼救;

    4、强化“防火灾,防触电”意识。不玩火,不随意丢弃易燃物,不随意触摸插头等带电物品,如发生危险即时报告。

    同学们,校园安全伴我行,让我们遵守校园安全法则,做校园安全的主人。

    学前街校区:学前街38号    菱湖校区:菱湖大道9号(菱湖大道与具区路交叉路口)    电话: 0510-81896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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