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辰杰:全国法制宣传日

发布时间:2022-12-05     浏览次数:1136

    每年的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因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为12月4日,同时该日期也是国家宪法日。2001年12月4日是第一届全国法制宣传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牢固树立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的观念、大力宣传宪法所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基本原则、活动准则,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将有助于教育引导各级组织和全体公民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自觉履行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的职责。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从2001年至今,中国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中国已经开展了20年,并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普法工作继续向深度拓展,向广度推进,初步实现了从法律知识的启蒙教育向提高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全民法律意识的转变,从单一普法向全面推进依法治理实践的转变。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我们每个公民都要遵守的规矩。举个简单的例子:我们每天上下学都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红灯停、绿灯行;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各行其道,如果大家不遵守这个规矩,那我们的交通将面临瘫痪。

    借此机会,我想向全校师生发出倡议:

    1、学法。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制观念,才能迈好人生的第一步。青少年学生只有学习了法律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明辨是非,识别善恶。

    2、守法。法律法规是神圣的,我们当遵纪守法,杜绝不良行为,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严格遵守中小学生守则,校规班规。

    3、用法。法律法规与我们如影随形,也时刻保护着我们。我们应该合理地运用法律知识来保护我们的权利,运用我们学到的法律,保护我们自己和身边的人。

    法律让我们的生活更加美好,让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让我们的国家更加安定。同学们,让我们从今天起,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一起与法律同行,做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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